此一案件 算是有幸遇到,也順利解決
以前看到新聞裡 有說到 簡訊或手機被盜用 費用高達上萬元
都不覺得有什麼感覺
一直到最近 親友遇到,才覺得這事情真可怕
在五月中時,中華電信來了封信,說簡訊異常使用 費用高達一萬多
這怎麼可能,因為親友長期在大陸工作
台灣的手機只有回台灣時才會開
此一狀況
5月17日
(1)我打給中華電信查此一案件,中華電信告知我 非本人無法處理
(2)我請親友親自打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要求要留一個台灣的手機號碼(因為中華電信公司規定不能打去漫遊,否則費用要親友自付)
親友就留了我的手機
就又開始了一連串 鬼打牆式的處理過程
5月20日
(1)中華電信A小姐打來,一開始又以為我是手機號碼的本人!!--->啊這個不就說只是個聯絡人嗎
A小姐又說"必需要本人才能聯絡,才能處理-->啊上述不就說過了嗎
我又告知A小姐,在五月十七日處理的過程
A小姐說,她再確認
我第一次跟中華電信告知"我非手機號碼本人,因為他在大陸且他全權委託我處理此事
5月21日
中華電信B小姐打來,又一開又以為我是手機號碼的本人
我又如鬼打牆式的再說一次
B小姐又說:她再跟公司確認,此一案件該如何處理
我第2次跟中華電信告知"我非手機號碼本人,因為他在大陸且他全權委託我處理此事
5月25日
中華電信A先生又打來
又鬼打牆式的 又要把上述的案件演了一次
我第3次跟中華電信告知"我非手機號碼本人,因為他在大陸且他全權委託我處理此事,請中華電信 自行去交接,不要耗費我們的心力,還有引發不必要的脾氣
5月26日一大早
親友又親自從大陸打到中華電信
這次更絕妙了
中華電信客服告知:沒有立案
連親友都一肚子的LP火上來,且限時中華電信需於當日下午四點前回覆一個滿意與後續處理的答案
其實在這一天,我也打去165報案,但165告知我們尚未繳此一費用,不算被詐騙
但165的警官非常好,他教了我一些方式
(1)再一再告知中華電信,絕對不能立帳
(2)去警局備案開立三聯單
(3)若中華電信如鬼打牆式的處理方式,就告知媒體比較快
5月26日下午 三點半
果然 中華電信的A小姐又打來了,且告知此一案件已經在中華電信立案
且會發生此一狀況是因為:EMONE被盜用,是透過WEB的方式傳簡訊滴
但又開始了一連串的鬼打牆對話
A小姐:我們要與 本人通話確認資料
說實話,我真的知道我不應該去罵客服人員~~但這種事情到底要講幾次
此時我異常冷靜滴要求要和長官對話,請他們找一個 不健忘會記得清楚交接的長官
沒想到此時A小姐立馬說:我有查了,的確是授權給您做處理,但也請您去警局備案開立三聯單
5月27日下午 三點
妹妹去了警局備案
警察要求(1)有要授權書(2)要有通話明細且上述二項都要紙本(3)受害人 雙證件
且警察要求我們一定要確認:真的不是我親友使用滴!
很好我們妹妹吃了一個嚴重的閉門羹
5月28日 晚上 7:00
此時我們帶齊了 警局要求的資料 前往警局
警局居然問我妹妹:之前和妳接觸的警員叫什麼名字--->這............
妹妹要求警局可以去查前一天下午三點多她來備案時,理應會有個 記錄
警局裡的人翻篇大大小小的案件,完全找不到--->這................
此時,忽然有一個警察翻到一張 小紙條 查到 說:是王警官的案件
此時警察立馬打給了王先生
要我們自行對話,居然王先生說:這個案件非他本人無法處理------->這
此時我說了:但中華電信要求我們在今天十二點前要傳真三聯單過去,難道不能找代理人嗎?且此一案件連立案都沒有(在案件單上完全找不到),一定要王先生才能處理嗎
此時警察局讓我們在警局裡坐了半個小時
終於有位帥氣的警察出面願意幫我們備案
哎!!怎麼中華電信欺負我們,連我們最親近的地方警察也對我們醬子
歷經了一個半小時,終於在九點半時(好險已經吃飽)才完全此一案件
我也找了一家全家便利商店,把報案三聯單傳真過去中華電信
5月28日 晚上 10:00
我打去中華電信客服部,請他們查我們的傳真
沒想到中華電信的客服又問了我一個好難的問題:請問傳真號碼
這。。。。。。。。。。。。
在沒有傳真號碼的狀況下,也好險有查到就是
6月05日 下午 14:00
中華電信客服終於打來說此一案件已處理完畢
且不會列帳!
這個案子算是結案了
終於有種令人鬆了一口氣的FU
6月15日 下午14:00
中華電信果然發了一個繳費通知,費用仍然高達一萬八千多
這.............是想逼死誰
那我們上述的處理,是一場誤會嗎
我又打給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又告知"非本人不能查"
好吧!請親友去查
居然........又說...此一案件"沒有立案"
真的TMD了
我的親友,請中華電信客服在半小時之內打手機跟他確認且漫遊費用他不付
居然神奇的中華電信客服立馬又查到,是出帳錯誤了耶
6月16日 下午14:00
中華電信果然發了新的一個繳費通知,費用已扣除被盜用的一萬八
只剩下233元
我們老人家立馬拿去了 7-11繳款
6月16日 下午14:00
中華電信果然發了又一個繳費通知----->這到底是怎樣
上述終於把這一連串鬼打牆的案件 寫了一個詳實的記錄
總結如下
(1)收到電信業者的異常通知文件(一定要文件)後,別擔心立即請客服單位查,且記得一定要去關掉你們的小額付費功能
(2)拿著異常知文件(一定要文件,記得要影印一份)帶去警局備案
若是二聯(聽說中華電信不授理,警局告知二聯是因為不提告),務必請警局開立三聯單(要提告不提告皆可,若不提告可在三聯單裡做備註)
等三聯單出來後,務必將三聯單傳真給電信商
(3)請打去電信商確認三聯單是否有收到
(4)若是帳單仍然有問題,也請與電信商聯絡告知
其實VVN認為只要不是我們自己親自去用,產生的花費
都應該理直氣壯去追回來
警局裡有個老警官說:很多人都覺得少少金額,但又看到那麼麻煩的過程會自認倒楣,但一年下來這種費用都很高
165的警察先生說:其實電信業者在第一時間沒有做好把關他們難辭其咎,民眾應該要主張權益,不應該助漲這個歪風
真的別放棄這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