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活動亭自9月14日落地 至今已經進入第十三天~
已申報了9個單位
林姓地主從9月14日鬧到9月25日 幾乎天天都來嚇唬我的父母親
但我們的公務單位.......仍然未見有人來處理
但有位熱心的師兄有給了我下述的回覆
真的感覺到人間處處有溫情呀~
來自:http://tw.myblog.yahoo.com/jaupyng-7212kv/article?mid=13943&sc=1#14236
如龍於2012/09/26 22:50回覆
住戶要舉證既有道路證明,包括道路為兩戶以上不特定人員車輛出入20年以上,道路有公務單位維護,排水溝為公務單位維護,路燈為公務單位維護設立,監視器為公務單位維護設立,電力線電話線自來水管線涵管洞為公務單位維護等等(以上拍照存證),村里鄰長證明。
官商最愛說《依法行政》~那大家就一起好好依《行政程序法》來《依法行政》
理很簡單!他們決不會管別人死活!最喜歡案主打官司(磨到死也不見得有結果)
唯一怕的就是自己最大利益被剝奪,《烏紗帽》被人捏掉,犯法判刑沒退休金~
不管事情發生到如何地步,一定要注意一點《找回事情的原點》靜下心來!
絕對會看到公僕有重大疏失的地方(勘驗..作假)~可以索取相關審核或驗收...資料的副本
並且(蓋上與正本同的官印)非國家機密不得拒絕!會嚇死一堆在公文上蓋章的公僕
ps .
1.給公部門的任何抗議書、自寫公文、申訴、存證信函...一律掛號
2.收發室一簽收,他們絕對要存檔備查!才不會被人笑著左手接,右手丟垃圾桶
3.沒有白紙黑字並蓋上印章的結果,不可相信任何人給的任何諾言~
以上供參考,最好找熱心的有力人士最為快速解決。
地主也可依上述申請既有道路可減免空地地價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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